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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5年总体规划

年度进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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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8

分区一致性计划

总体规划更新的分区一致性计划包括对第22篇(分区法)的修订和房产的重新划分,于2015年11月15日开始生效。下载完整的分区一致方案的条例变化

新区

新的区域是高密度多住宅区(R-5),混合使用开发区(MXD),主要商业区(C-MJ),以及工业保护组合区(()-IP)。只有两个新区--MXD区和()-IP区--作为总体规划更新的一部分被绘制出来。R-5区和C-MJ区被添加到第22章中,但目前没有绘制地图;如果认为合适,这些新区可能会在区域规划过程中绘制地图。

对工业区的修改

大多数变化是为了澄清和保持一致而作出的技术性修改。唯一引入的新政策是容积率(FAR),所有M区的容积率为1.0。

区域命名法的修订

为了引入R-5区作为 "高密度多居所区",R-3区被重新命名为 "有限密度多居所区",R-4区被重新命名为 "中密度多居所区"。为了引入C-MJ区作为 "主要商业区",C-3区被重新命名为 "普通商业区"。

取消区域和地区

无限制造区(M-4)和艺术与工艺区(A-C)已从第22章中删除,因为这两个区没有绘制地图。蓝线和绿线交通导向区条例已从第22章中删除。MXD区被绘制在几个TOD周围的某些地块上,而该条例所涵盖的所有TOD内的其他区域则恢复到基本区的一般发展标准。作为替代,未来的工具,如TOD特定计划,将为每个TOD制定。

新的第22章法规对未决申请的适用性

第22.16章(19年2月28日第22.246.020节)增加了关于在新的总体规划和相关的分区一致性计划生效之日待定的发展申请的规定。在新的总体规划和相关的分区一致性计划生效之前,某些未决的申请和对已批准的许可证的修改可以根据适用的分区和法规进行处理。

物业改划

为了与新的土地使用政策地图保持一致,某些地块的分区被改变。下载区划变更图

1980年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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