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與自然資源(CNR)」章節是《洛杉磯縣總體規劃 指導洛杉磯縣總體規劃 如何保護與管理自然資源,包括開放空間、棲息地、水資源、景觀資源,以及其他有助於生物多樣性、氣候韌性與生活品質的環境要素。
《公園與休閒(PR)規劃要素》指導本縣如何規劃公園、步道、休閒設施以及戶外空間的通行方式。由於公園、步道及開放空間均屬本縣更廣泛的自然資源網絡的一部分,因此 PR 規劃要素中的政策正配合《自然資源(CNR)規劃要素》進行更新。
這些條款正在更新,以符合近期州法律,包括 SB 1425,該法案要求地方政府處理開放空間的公平使用權、氣候韌性及重返自然機會等議題,以及 AB 1889(《自由漫遊法》),該法案著重於野生動物廊道、生物多樣性,以及減輕人類活動對自然棲地的影響。這些更新將提供最新且全面的政策指引,在保育、休閒活動、負責任的發展與長期環境管理之間取得平衡。
作為這項工作的一部分,本縣亦正更新《重要生態區(SEA)條例》,以納入技術性修訂與澄清內容;同時亦更新《山坡管理區(HMA)條例》,將現有的山坡設計準則轉化為開發標準,以加強對山坡資源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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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縣規劃局
環境規劃與永續發展組
213-974-6461
EPS@planning.lacount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