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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峽谷垃圾填埋場

陽光峽谷垃圾填埋場社區諮詢委員會(CAC)是根據以下規定成立的 有條件使用許可證 編號 00-194-(5),於 2007 年 2 月 6 日由洛杉磯縣監事會(董事會)批准。 CAC 章程 於 2009 年 7 月 1 日定稿。SCL-CAC 的目的是作為陽光峽谷垃圾填埋場運營商與社區之間的聯絡人,並作為社區與陽光峽谷垃圾填埋場聯合市/縣技術諮詢委員會和其他監管機構就陽光峽谷垃圾填埋場開發和運營所涉及的問題進行持續溝通的一種手段。有關 CAC 的更多資訊,請訪問 陽光峽谷垃圾填埋場 CAC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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