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縣街道命名委員會審查並向縣監事會建議街道名稱更改。只有 未建制的洛杉磯縣的 街道才隸屬於委員會。委員會只有在同意應作出修改時才建議進行修改。
委員會由以下人員組成:
- 洛杉磯縣規劃主席,
- 洛杉磯縣規劃局局長,
- 縣公共工程的成員,以及
- 美國郵政局成員。
擬議的街道名稱更改應消除任何形式的歧義、重複或混淆。所有街道名稱更改也必須遵循 街道名稱政策聲明。
- 街道名稱的制定和更改檔
- 街道名稱變更流程 – 請仔細閱讀
- 街道名稱更改清單
- 街道名稱變更呈請書 – (PDF 或 Word)
- 街道名稱政策聲明
- 街道名稱定義和西班牙語類型街道名稱前綴和後綴
縣公共工程的私人街道名稱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