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修改條例》重新架構並整合現行《洛杉磯郡法規》第22編——規劃與分區——中有關開發標準修改的流程,旨在促進全郡範圍內對新建及既有開發案實施統一且公平的開發標準審查。該條例對第22編作出以下主要變更:
- 將現有若干與變更相關的許可證及審查程序整合為三類申請類型:部長級變更審查、輕微變更許可證,以及重大變更豁免許可證。
- 將標準修改從使用許可證轉為修改許可證與變更許可證
- 設立分區管理員職位,負責審查修改申請的酌情處理申請
- 將社區標準區的修改程序與修改許可證及變更程序相一致,並刪除重複表述
- 修正並標準化側院退縮修改規範,包含狹窄地塊之調整,適用於三項以大眾運輸為導向之區域特定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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